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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8-06-25

2018年教育部加快学前教育立法,明确责任

近年来,我国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。2017年,全国共有幼儿园近25.5万所,在园幼儿达到4600万人,比2012年分别增加了7.4万所、914万人。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同时也达到79.6%,单纯从入园率看,已达到世界中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。

但是最近一年以来,关于幼儿园负面的消息不断出现,从闹得满城风雨,全国热议的红黄蓝(朝阳区红黄蓝幼儿园幼儿遭遇老师扎针、喂不明白色药片)事件,再到长沙芙蓉区方舟幼儿园保育员虐童事件。

 
幼儿园负面的消息严重影响到了学前教育,虽然是个别现象,相关人员也得到相应的处罚。但是也说明我国在学前教育管理制度,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,需要立法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和孩子的健康成长!

我国学前教育管理制度虽然确定了“国务院领导、省市统筹、以县为主”的管理体制,建立了教育部门主管、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,并且出台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《幼儿园建设标准》《3—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《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》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》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》等规章制度。
但是并一直没有立法明确责任,出了什么问题谁肩负相关法律责任,才导致近几年来,幼儿园里面出现虐童等现象不断再出现。不过今年教育部已经明确确定,今年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,以保障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,和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!

部分案例 CLASSICAL CASES